关于阜新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服务的通知(2023年12月)


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做好2023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年终结转工作,阜新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于2023年12月31日16时起暂停对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1、系统暂停服务时间:2023年12月31日16时。

 

2、系统恢复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10时。

 

3、暂停服务期间,本市参保人员如需转往省内外就医备案的,由市内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出具转诊纸质单,待系统恢复后再补录入系统中备案。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入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录入院内自费系统,待系统恢复后再做自费转医保操作。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出院结算,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出院结算。停机期间药店暂停使用个人账户刷卡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不能以停机服务为由推诿参保人员,影响参保人员正常就医。

 

4、省内外异地人员在我市异地居住就医,因病需入院治疗的,可先自费收入院,待系统恢复后,由自费转为医保,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在系统暂停服务期间暂停结算。

 

5、暂停服务期间,门诊特慢病(高值药品)人员发生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费录入,系统恢复后转为医保结算。

 

6、暂停服务期间,医保网厅暂停使用。

 

二、跨年费用结算

 

阜新市参保人员在本市或省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在跨年时无须办理中途结转,正常住院治疗,出院正常结算,费用结算和基金累计以处方明细时间为准(按床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除外)。

 

由此给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阜新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 阜新医保·智慧医保(微信版)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