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关于202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年终结转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202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年终结转工作,省医保部门将于2024年元旦期间对省医保信息平台进行停机维护,进行年度医疗费用清算、医保政策调整及信息系统升级等工作,停机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1时至2024年1月4日6时。

 

一、停机期间,宁德市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办理参保人员的门诊就医、住院治疗以及药店购药等所有医保刷卡结算业务,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全省医保联网、跨省异地就医医保联网结算业务。

 

二、停机期间,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暂停办理需在省医保信息平台上操作的各项业务。待平台开机后,我们将尽可能加快各项业务的办理速度,如因此造成办事时限的延长,还望办事群众予以谅解。

 

三、停机期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不受影响(涉及共济账户代缴医保费、新增参保信息、参保信息有误需修改的除外)。

 

四、医保参保人员还需注意:

 

(一)2023年度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办理手工报销。

 

(二)门诊医疗费用应即时完成医保结算。2023年度发生且未直接结算的门诊医疗费用,2024年将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补结。

 

(三)2023年在宁德市参保但2024年在异地参保的跨年住院参保人员,应办理结转出院。

 

(四)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需跨年度住院的参保人员,应配合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年度中途结算预结2023年度费用,或由定点医疗机构在2024年办理出院时将费用按年度准确分割后传输省医保信息平台,届时将依照医院传送的费用归属年度情况分别计算年度累计医保费用和医保待遇。

 

(五)参保人员中已明确按病种收付费、CDRG或2023年入院并于2024年出院的外伤病人(2024年外伤审核通过)的,无需办理中途结算,相关住院费用将按出院结算日期所属年度累计医保费用和计算医保待遇。

 

(六)跨省异地就医中需跨年度住院的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于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出院手续,若跨年度办理出院结算,相关住院费用将按出院结算日期所属年度累计医保费用和计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若需在停机期间出院并且无法在开机后补办出院结算手续的,应冲销入院登记,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七)参保人员年终结转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于省医保信息平台恢复启用后通过医院补结算的方式或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八)尿毒症免费透析的参保患者需在停机期间进行门诊血液透析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先行为其诊疗,待开机后补结算相关费用。

 

(九)2022年入院后至今未出院的参保患者,在院期间未上传任何收费明细信息的,省医保信息平台将取消入院登记。

 

(十)2022年入院后至今未出院的参保患者,在院期间已上传过收费明细信息的,省医保信息平台将进行强制出院,避免参保人累计值等待遇受到影响。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宁德市医疗保障稽核与信息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