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评估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连医保〔2023〕136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评估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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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