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评估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连医保〔2023〕136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评估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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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