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3〕11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全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28号)规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推荐数额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的推荐申报评审工作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7号)要求,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开展职称的申报、推荐和评审。符合放宽基层评审条件的,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民办学校教师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二)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云人社发〔2014〕107号)范围对象的特殊人才可同步申报,推荐数须包含在本地本单位的岗位使用数内。

 

三、推荐程序

 

各县(市)中等职业学校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推荐。

 

四、推荐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先和能力为重相统一的原则。把师德表现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第一标准,申报人员要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不得推荐师德师风存在问题人员。

 

(二)进一步创新评价方式。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实绩,注重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课题项目等倾向。各地各单位在申报推荐时,应采取教学水平评价、面试答辩、专家评议、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加大学校的评价权重,充分结合学校开展的日常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推荐。

 

(三)注重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要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等经历可视为相关经历。

 

五、申报有关事项

 

(一)2023年西双版纳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流程: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公示→市教育体育局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县(市)公示→报送州教育体育局。

 

(二)申报时限为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25日,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及附件要求”(见附件2)提供。

 

(三)本次申报按照云人社函〔2023〕38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履职年限的计算为足年足月。

 

(四)除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第十九条规定外,各县(市)对申报人员完成复核并同意推荐后,应在当地对拟推荐上报人员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推荐上报。各县(市)须于2023年1月25日前完成公示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政策。同时,要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落实审核责任。健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申报人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对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审核程序不完善、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审核推荐程序,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公示公开制度、随机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职称工作公正规范、公开透明。

 

联系电话:

 

州教育体育局:0691-2122712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0691-2124778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0691-5123823

勐腊县教育体育局:0691-8126916

 

监督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691-2139138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40351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x
  2. 附件2.申报材料目录及附件上传要求.doc
  3. 附件2-1.2023年度资格评审名册.xls
  4. 附件2-2.公开发表文章的上传及审核要求.doc
  5. 附件3.事业单位专技岗位聘用情况表.xls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