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

湘医保办发〔2023〕11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经办服务,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24号),制定《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局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直接执行省级清单,不再出台本级清单。请各地认真抓好省级事项清单贯彻落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完善办事指南中现场办理地址、电话等信息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持续推动经办事项下沉,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

  1. 1.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x
  2. 2.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版).docx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