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年终结转的通告(2023年12月)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保年终结转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医保年终结转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医保业务暂停和恢复时间

 

本次年度结转,省医保系统不停医保就医实时联网结算,停医保业务经办系统。涉及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医银合作”银行网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等医保业务窗口,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和自助医保业务办理端口也同步停止办理。业务关停分为3个时间点:

 

1、2023年12月25日20时起停止职工医保人员增减相关业务,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入口将关闭。

 

2、2023年12月27日20时起停止医保个人账户相关业务。

 

3、城乡居民年度集中参保截止12月25日,缴费截止12月27日。

 

零星报销、异地居住(安置)就医、转外地就医、门诊特殊病种备案及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绑定、解除业务不受影响。

 

2024 年1月1日0时起,线上和自助医保业务办理端口将逐步恢复,元旦假期结束后各医保窗口业务恢复办理。

 

温馨提醒:请参保单位和个人提前或延后办理医保相关业务,尽量避开本次医保年终结转系统停机期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相关业务链接:

  1. 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医保网厅

来源: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