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 关于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群或朋友圈等形式四处散布“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信息,诱导部分缴存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作如下通告:

 

一、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第三方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人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蛊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缴存人,但是属于有限制性的所有权,只能专项用于缴存人住房消费方面的支出。缴存人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用途。通过伪造证件、合同、票据等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取得购买房屋手续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三、对缴存人以虚假材料或者虚构住房消费行为取得购买房屋手续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查实,中心将向缴存人所在工作单位通报并依法追回骗提的公积金,取消其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格,并在信用中国(金昌)平台公布其相关失信信息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对组织串通实施虚构住房消费行为而购买住房取得相关手续套取公积金,获取高额“手续费”的非法“黑中介”,中心将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利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投诉电话:0935-8217399

0935-8217398

 

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9日


来源: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