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阳泉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加强质量监督和技术服务,提升评价质量,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市职业技能评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阳泉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2、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有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相关经验,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临场应变能力。

 

3、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业技能高超,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

 

4、有意愿参加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一般应从事职业技能评价工作5年(含)以上,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效高级考评员资格证。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获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等荣誉证书者;

 

2、有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长经历;

 

3、有参与制订《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经历。

 

二、技能人才评价专家主要职责

 

1. 参与研讨、制定技能人才评价政策;

 

2. 审核申请备案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评估;

 

3. 审核技能竞赛技术资源;

 

4. 参与编写、修订、审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术资源;

 

5. 参与技能竞赛赛事评判;

 

6. 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关工作的评价专家,填写《阳泉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请表》(附件1)、《阳泉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职业技能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考评人员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图片附后。

 

(二)将以上材料的WORD版(无章)和PDF版(盖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版材料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均以“姓名+手机号”格式统一命名。

 

四、其他

 

市中心依据前述条件择优遴选,遴选通过的申报人员将纳入阳泉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

 

申报职业(工种)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 www.osta.org.cn/)选择“职业分类系统”,在3-6大类中选择具体职业(工种)

 

市中心技术服务科:0353-2296886

联系人:崔昕芊13934038495

指定电子邮箱:519941616@qq.com

 

阳泉市职业技能评价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1. 1、阳泉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请表.doc
  2. 2、阳泉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信息汇总表.doc

来源: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