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关于申报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扶持效应,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精神,现将申报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3年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人2023年实际缴费的2/3(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人社局根据我市实际及当年州人社局下达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情况统筹确定。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申报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就业创业证(必须记载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等情况)、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

 

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

 

5.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就业证明);

 

6.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原件、复印件;

 

7.社保卡复印件(需激活银行卡功能)。

 

五、申报要求:

 

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9月20日结束,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受理。

 

六、申报地点:

 

临夏市建设大厦11楼1109办公室(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

 

附件2:灵活就业证明材料模板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


来源:临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