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冀医保函〔2023〕9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更好实现让参保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决定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河北省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以下简称支付范围)。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ABO血型鉴定(卡式法)”“尿11-脱氢血栓烷B2检测”医疗服务项目降价并纳入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将“一般专项护理(启动医用气垫床)”等21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将“院际会诊”“远程会诊”等6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按照甲类管理,以限价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数据库,确保政策落地。要做好新纳入支付范围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情况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做好系统维护工作。

 

本通知自8月20日起执行。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纳入支付范围的29个医疗服务项目.xls


相关文章:

  1. 河北省 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政策问答 [2023-08-17]
  2. 河北省 政策解读《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2023-08-17]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