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关于明确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要求,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国家和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7日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