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授予和君职业学院职称自主评审权的通知


和君职业学院:

 

你单位《和君职业学院关于高职教师职称自主评审权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更好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使用有效衔接,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授权你单位组建和君职业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君职业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分别对本单位高职院校教师系列的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开展自主评审。

 

请按照《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要求,建立完善评委会专家库,制定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严密组织开展自主评审工作,主动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8日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