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连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管理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经济专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作进度安排,计划开展2023年高级经济师(副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凡参加我市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需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评审申报专业须与考试报考专业一致。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5日,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与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一致。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其中网上申报采用全市统一的职称管理信息平台。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服务” —“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在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申报,信息填报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填报错误或未完成网上申报将无法进行审核及评审。

 

四、申报材料

 

我市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具体评审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参加评审人员需满足《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10号)关于高级经济师的业绩成果等方面的要求。相关评审要求和材料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技术技能人才工作”—“2023年职称评审相关通知及申报材料下载”查阅下载。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411-39997633;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411-83614165。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大连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