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关于补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授权书》的公告


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需纳入征信系统,并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接受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现就补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授权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签范围

 

2021年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需补签《个人征信授权书》。

 

二、补签程序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前往贷款发放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补签手续。《个人征信授权书》必须本人签署并加按指印,由工作人员上传至业务系统后视为补签成功。

 

为不影响本人的个人征信,请相关借款人员积极支持配合办理补签手续。

 

特此公告。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9月4日


来源: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