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赤峰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0号)要求,现就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69元。2023年缴费基数下限按7469元的60%,即4481元核定;上限按7469元的300%,即22407元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可以在60%到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2023年赤峰市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详见下表:

 

二、办理流程

 

(一)缴纳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二)特殊缴费业务(新参保、临近退休缴费、缴纳个别月份等)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先行核定,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三、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方式: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蒙速办等渠道进行缴费。

 

(二)线下缴费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到税务实体大厅窗口进行人工缴费;持本人身份证和建行银行卡通过建行网点柜面、建行智慧柜员机(STM)、建行裕农通等方式缴费。

 

(三)缴费凭证打印:可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线上缴费的“缴费凭证开具”模块自行打印凭证,也可以到税务机关自助办税设备或窗口进行打印。

 

四、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6日。

 

五、其他事宜

 

(一)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前需对缴费档次、金额进行核对,对核定内容无异议后,确认缴费。

 

(二)办理新参保或从企业职工转为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首次参保登记和核定缴费。

 

(三)按照国家、自治区缓缴政策,未缴纳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缴费期内先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缴费基数在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2. 蒙速办·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

来源: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