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苏州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的通知

苏医保待医〔2023〕18号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城区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5〕2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一次性营养补助调整为2642元。

 

特此通知。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


来源: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