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0545元


继国家,省统计局陆续发布2015年全国、全省年平均工资数据后,近日,我市2015年平均工资出炉。

 

2015年,新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0545元,其中在岗职工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0831元,与2014年的年平均工资37696元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949元相比,同比分别增长7.56和7.59个百分点。从分行业看,不同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较大,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工资最高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平均工资为72943元;最低工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平均工资为26033元,二者相差2.8倍。从分县(市、区)情况来看,年平均工资排名前三的县区分别是红旗区、牧野区和凤泉区,分别达到48977元、47104元和47046元,平均工资排名后三的县区分别是获嘉县为33255元、原阳县为33833元,延津县为37382元,反映出我市各县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收入差异。

 

我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虽然比上年度有较大的提高,但与全省45403元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工资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来源:新乡市统计局(新乡市统计信息网)
发布: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