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凉山州2023年第一批调整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

凉医保价〔2023〕7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州管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医保发〔2022〕11号)精神,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医用设备检验检查费用,结合我州实际,经研究,对我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并修订了相应主项目说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气管切开护理”等63项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并修订“引流管冲洗”等18项相应主项目,具体项目价格详见附件。

 

二、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要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加强调整项目跟踪监测,及时纾解矛盾,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分析。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做好院内收费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好院内政策宣传和患者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局。

 

四、本通知自5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1. 1.凉山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明细表.docx
  2. 2.凉山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修订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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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