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2022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现就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2年10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未到期的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四、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五、对于已经受理或签订借款合同的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且放款日为2022年10月1日(含)后的,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日


来源: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