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关于正式上线医疗保障单位网厅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本级医保各参保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网信办《关于正式上线全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医保网信办函〔2023〕13号)要求,医疗保障单位网厅(以下简称单位网厅)将于2023年5月15日起正式上线,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5日起正式上线单位网厅,同时全面停用原省属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平台(E点通)。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15日为过渡期。


二、过渡期工作要求


过渡期内,省本级医保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应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一)核对信息。各单位经办人员应请尽快至“E点通”的“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变更”模块核对并补充完善系统迁移的相关信息。


(二)完成注册登记。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s://open.ybj.fujian.gov.cn/fuwu/#/Index,按以下步骤进行注册登记:


1.法人注册。通过“单位登录”进入登录页面,选择“统一登录”里的“统一身份注册”跳转到“福建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法人注册”(其中带“*”为必填项),生成单位账号。


2.经办人员登记并完善实名。已完成法人注册的单位,通过“单位登录”—“统一登录”—“统一身份登录”进入“我的服务大厅”,选择“单位管理”—“单位经办人”,新增经办人基础信息,然后使用微信扫码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完善实名信息。


3.分配业务审核权限。需进行无纸化申报的单位,继续在“单位管理”—“单位经办人”页面,选择待授权的经办人,下载《单位经办授权书》模板,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等待医保审核。审核期间可正常使用普通提交,不影响业务办理。


完成上述注册登记后,不再使用“E点通”登录服务。


三、登录使用要求


完成注册登记的参保单位,即可通过单位网厅办理各类医保业务。医保经办人员可通过单位网厅—“单位账号登录”;也可在单位网厅—“电子凭证登录”页面,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需提前在手机端下载)—“扫一扫”实现扫码登录。具体业务操作流程详见登录页面“通知公告”栏的《单位网厅操作手册》。


四、注意事项


完成“分配业务审核权限”的参保单位经办人具有医保业务无纸化申报权限,无需前往医保线下窗口提交纸质审核材料,实现医保业务全程网办。各参保单位应注意通过“单位网厅”提供的管理员、经办人员和业务审核人功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医保经办人员的系统区隔和职权分配工作,实现医保业务网上申报的有序管控。对无法进行有效管控的参保单位,省医保中心将酌情收回医保业务无纸化申报权限。


五、联系咨询方式


为保障单位网厅平稳上线运行,参保单位在启用单位网厅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技术支持:152****4137

业务咨询:0591-87571026

QQ群号:172061961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3年4月17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2. E点通·福建社保网上申报服务平台
  3.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