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关于调整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和实施方式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有关工作,切实加强专项职业能力组织实施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质量,我市决定对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和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统一管理

 

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由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实施。对技术规范要求高、急需与产业发展配套、社会关注高、涉及区域经济发展、民生、健康和安全等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目录见附件1);其余日常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日常考核目录见附件2)。

 

二、完善试题开发管理

 

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题由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统筹开发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开发、集中管理、共建共享”原则,持续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题开发及征集工作,经专家审核验收的试题资源,统一纳入题库管理系统集中管理,依权限提供全市考核鉴定机构使用,实现题库资源共享,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适时公布各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项目。各考核鉴定机构急需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应依据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组织编制试题,经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请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按照考核鉴定管理办法和鉴定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加强各环节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 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工作指导,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质量督导工作,加大质量督导员和考评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确保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

 

(三)各考核鉴定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考试各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确保考核工作安全开展。

 

联系人:丛日雨,

联系电话:0421-2638982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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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目录

注:统一考核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2:专项职业能力日常考核目录


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