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根据2015年的统计结果,现将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告如下:

 

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697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为58405元。

 

特此公告。

 

附注:

 

1.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83天、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职工的日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即:

 

职工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12个月÷21.75

 

哈尔滨市统计局

2016年7月19日


来源:哈尔滨市统计局
发布:201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