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金医保发〔2023〕47号


永昌县、金川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市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切实减轻困难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申办流程

 

(一)县、区医保、民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程序、简化申办资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推送至县、区医保部门审查、完成医疗救助结报支付。

 

(二)依申请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可提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原件收取单位加盖公章)。

 

(三)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县、区医保部门按季对医保信息系统个人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参保患者信息、罹患重特大疾病情况和医保费用结算明细进行筛查,并及时推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二、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县、区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县、区医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救助结报支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5个工作日。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

 

加强政策宣传,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解读医疗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抓实社会舆论引导,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把政策讲透彻讲明白讲清楚,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不断扩大政策受益面。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县、区医保、民政部门要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应简尽简材料要素,对标对表优化流程,形成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 ,全面落实依申请医疗救助制度,推动医疗救助公平惠及全体参保人员,着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金昌市医疗保障局

金昌市民政局

2023年5月5日


来源:金昌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