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省直参保单位申报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机关事业单位:

 

因原网上申报系统暂停使用,为方便省直参保各单位做好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就省直参保单位申报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每月初前5个工作日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申报。

 

(二)申报时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扫描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直参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核程序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144号)规定提供。

 

(三)现场完成申报材料初审。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材料齐全且审核表填写无误的,留原件扫描电子版和复印件;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或有材料不全、审核表填写错误等情况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

 

(四)已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如无特殊情况,集中申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由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领取办结件。

 

二、注意事项

 

(一)省直参保各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材料,不受理二级单位单独申报。

 

(二)各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一次申报超过30件的单位请提前1天在“一次性退休补贴工作群”中预约办理。

 

(三)原已完成网上申报材料的单位不用重新申报,已进行网上申报但没有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进行比对的单位要及时带上原件、复印件进行比对。

 

(四)本通知从9月1日起执行。

 

2019年8月28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