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炉!


2023年7月25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一)定额调整部分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34元调整增加。

 

(二)挂钩调整部分

 

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22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1.89%调整增加。

 

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调整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或核定养老金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三)适当倾斜部分

 

1.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2.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22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897元的,补齐至2897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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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