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对账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于2023年6月30日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现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对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单位

 

(一)结息凭证接收

 

2023年7月2日起,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可登录“宜昌公积金单位网厅”(http://219.139.130.116:7003/ccwsyyt/)接收结息凭证,点击“业务凭证打印”窗口,再点击“年度结息凭证打印”,输入结息年度“2023”,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中分别点击“打印结息单”、“打印对账回执”、“职工计息对账清册”按钮,可导出Excel文件或直接打印。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需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打印结息凭证。

 

(二)核对相关信息及数据

 

1.核对住房公积金账目。

 

核对职工个人账户合计金额、单位暂存款余额、单位合计金额。各账表之间平衡关系如下:

 

(1)《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账回执》中“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计金额”等于《职工计息对账清册》中“余额合计”。

 

(2)《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账回执》中“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计金额”加“单位暂存款余额”等于“合计金额”。

 

请各缴存单位认真核对,如有不符,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查询核实。

 

2.核对并修改《职工计息对账清册》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可登录“宜昌公积金单位网厅”通过“个人账户管理—个人信息变更”窗口,办理职工姓名变更、身份证号码15位升18位变更业务;办理其他情形变更职工个人信息的,需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办理变更业务。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需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办理变更业务。

 

3.核对并修改单位账户基本信息,办理单位年检业务。

 

各缴存单位在结息后三十日内完成单位账户基本信息核实、修改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办理年检手续。缴存单位在办理完年检手续后,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可登录“宜昌公积金单位网厅”通过“单位账户管理—单位账户年检”窗口,变更单位性质、法人信息、邮编、所属行业、隶属关系、经济类型、发薪日、电子信箱等基本信息,办理单位年检。变更其他单位信息的,需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营业部柜面办理。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需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账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办理信息变更及单位年检业务。

 

二、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础信息及数据的准确性,各缴存职工可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查询),宜格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公积金模块),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宜昌公积金模块),鄂汇办手机APP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和数据,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各营业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目查询、对账业务。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6月2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
  2. 鄂汇办APP下载·湖北政务服务

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