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炉!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就做好2023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挂钩调整。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

 

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7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9元/月。

 

(三)适当倾斜调整。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对以下三类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累加调整。退休人员的年龄,以干部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确认记载的为准,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1.高龄退休人员

 

(1)年满70周岁未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

 

(2)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0元

 

(3)年满9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在一类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8元、17元、26元、35元、54元、74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范围,按原有关规定认定。

 

政策解读: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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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