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关于抓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落实的通知

临住字〔2023〕2号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临建发〔2023〕2号)文件精神,就有关政策落实通知如下:

 

一、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政策内容

 

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二孩家庭提高1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提高2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申请材料及办理要求

 

1.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职工家庭多孩情况的证明材料。

 

2.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请材料和事项按照《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理。

 

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有关政策

 

在临沂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和还贷提取等方面实行同城化待遇。

 

三、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2月4日


来源: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