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 转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粤人社规〔2023〕12号文规定的办法和标准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于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调整工作完成后,请各地于8月8日前将本次调整书面情况和《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并抄送市社保局。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传真:8234094;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传真:8232830。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1.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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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