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川英才计划—— 焦作市青年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和范围

 

(一)毕业三年内来(留)焦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二)在我市辖区内学校、医院和各类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或在我市自主创业(暂未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按灵活就业的青年人才,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

 

(三)申领时限为毕业三年内,超过三年没有申请的不再受理申报。

 

二、补贴标准

 

(一)在我市辖区内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申领期间根据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月份据实发放,养老保险在焦作辖区内转移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转移当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可继续享受生活补贴,中断后恢复的需重新申领(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3年),否则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二)在我市辖区内自主创业(暂未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按月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四)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原有的落户生活补贴领取人员或已受理的人员按照原渠道原补贴标准执行,中断后重新申请的仍按原标准执行。从2022年7月1日起,新受理的人员按照新标准执行。

 

三、办理程序

 

(一)申报。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初审后(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人单位申报),报用人单位辖区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汇总并核准。

 

(二)审核。用人单位辖区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社保、学历、就业地点等方面综合审核。五城区人社部门受理的人员需报市人社部门(市人才交流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复核。

 

(三)公示。审核通过的人员,六县(市)人员在县(市)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五城区人员在市人社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放。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按照资金分担机制报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并由人社部门发放到社保卡。

 

四、申请材料

 

(一)填写《焦作市青年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受理登记表》;

 

(二)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提供《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对《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证的毕业证,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三)本人社会保障卡(已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入编手续复印件。

 

五、申请途径

 

(一)线上申请。下载“焦我办”APP,通过首页“人才补贴申请”功能,按照线上引导申请。

 

(二)线下申请。用人单位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汇总并核准。

 

七、咨询电话

 

市 直:0391-2118726

沁阳市:0391-5694243

孟州市:0391-8180776

博爱县:0391-8623029

武陟县:0391-7275912

修武县:0391-7190455

温 县:0391-6195180

解放区:0391-2973269

山阳区:0391-2111557

中站区:0391-2958036

马村区:0391-3941941

示范区:0391-8866566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