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文化系列、广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经开区社会治理部,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3〕45 号)、《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广电发〔2023〕35 号)文件,为做好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艺术(美术)、广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文旅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艺术(美术)、广电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中级按《浙江省群众文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70 号)执行。

 

2.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中级按《浙江省图书资料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5〕156 号)执行。

 

3.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中级按《浙江省文物博物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157 号)执行。

 

4.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中级按《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文旅人〔2018〕11 号)执行。

 

5.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中级按《浙江省美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6 号)执行。

 

6.广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中级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中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执行。

 

7.高技能人才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 号)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年度考核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近 4 年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以上;直接申报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继续教育要求。严格执行《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制管理实施办法》(丽人社〔2020〕83 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过渡期有关要求的函》。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 学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其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年份应当与所申报职称规定的年限要求一致,并且申报当年和前一年度连续两年均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才能申报。2019 年以前的学时视同合格,省里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需登录“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登记系统”进行学时登记。

 

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报名网址:丽水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系统 https://rlzy.lshrss.cn/,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未实名用户请在安全中心先实名)。

 

(四)社保证明要求。根据省人力社保厅(浙人社发〔2019〕21 号)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申报人员原则上需从 2023 年 1 月起在丽水市内缴纳社保。

 

(五)学历认证要求。2001 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不能提取的和 2001 年以前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备案表、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市外职称证书要求。从外省、地(市)、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要求办理调入。从省外调入的,对其原取得的职称,所在单位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后换发电子证书。从省内市外调入的,其原取得的职称如已实现电子证书,可直接使用;没有电子化的由所在单位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后换发电子证书。

 

(七)证书发放。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或至浙江政务服务网“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 号)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八)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2.送审和扫描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内容完整、清楚,复印材料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上传。

 

(九)申报纪律。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十)加大对山区 26 县申报对象政策倾斜。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山区 26 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对山区 26 县的申报对象给予优先考虑。量化评价中,加大在山区 26 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

 

四、申报程序

 

(一)系统申报

 

按照省委数字化改革的要求,职称申报与评审统一实行网上系统申报。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申报信息(如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照片、论文、专利等)在系统中可以自动提取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专业技术人员需每年登录系统,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完善业绩档案库,严禁上传涉密材料。

 

2.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审核业绩档案信息和申报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二)纸质材料

 

1.申报文化系列、广电工程专业初中级的人员提交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3 份。(报送地点:丽水市寿尔福北路 6 号;联系人:梅海玲)

 

2.申报文化系列专业高级的人员所需提供材料按照省文旅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申报广电工程专业高级的人员所需提供材料按照《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时间要求

 

1.文化系列专业(初中级)、广电工程(初中高级):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自 7 月 5 日至 7 月 23 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 8 月 3 日;县(市、区)推荐截止时间 8 月 10 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因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对象和单位自行承担。

 

个人资历计算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个人业绩计算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31 日。

 

2.文化系列专业(高级):以省文旅厅发布评审计划时间为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文化系列专业(高级)按照省文化和广电旅游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申报渠道为管理服务平台中省级发布的评审计划,请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准备。

 

2.今年推荐评审费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具体方法为:待资格审查完毕、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申报对象根据12333 短信提示内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评审,申报人员缴款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自行打印发票。评审费按浙财综字[2007]100 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为:高级评审费 280 元/人,推荐费 180 元/人;中级评审费 180 元/人,推荐费 80 元/人;初级评审费 100 元/人。

 

(联系人:梅海玲;联系电话:2090938)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 年 7 月 6 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1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章).pdf
  2. 附件1-2破格推荐审批表.doc
  3. 附件2浙广电发(2023)35号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丽水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系统)
  2. 浙江省职称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