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线索征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中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按照中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您发现的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相关线索。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二、整治重点内容

 

请您围绕以下6个方面问题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线索。

 

(一)违法实施罚款,未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存在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处罚程序不当等问题。

 

(二)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滥施罚款、执法寻租等问题。

 

(三)违反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未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市场主体简单适用原则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一刀切”式执法问题。

 

(四)违法设定罚款,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擅自增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问题。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执法单位违反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给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与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奖金、补贴收入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问题。

 

(六)违反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规定,未按照要求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不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等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网络方式

 

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线上提供线索材料。

 

(二)电话方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760-88233070(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中山市12345 政务服务热线。

 

(三)来信方式

 

中山市石岐街道兴中道2号之一投资大厦5楼(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执法科),邮编:528400。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提倡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6日


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