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自治州 转发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县市内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和以下任何1项证明材料即可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

 

1.务工证明(尽量使用附件2模板)。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材料。

 

(二)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核实务工情况,填报汇总“xx县xx乡镇xx村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花名册(附件2)”并盖章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乡镇,乡镇统一审核合格后报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乡镇上报的花名册,交由同级乡村振兴局进行人员身份(是否属于脱贫劳动力或监测对象)甄别,乡村振兴局在收到花名册后5个工作日内,将甄别结果函告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甄别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拨付到符合条件申请人的 “社保卡”银行账户。

 

二、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县市要通过入户宣传、村内广播、微信电话、公示栏张贴、抖音平台等方式宣传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做到补助条件、补助标准等相关政策应知尽知,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脱贫人口向高稳定高薪酬的岗位转移就业。

 

(二)按时按质报送。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乡村振兴局每季度末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对口报送“德宏州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统计表(附件3)”至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州乡村振兴局。

 

以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联系人: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赵早腊

州乡村振兴局:杨必增

 

附件:

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略)

2.务工证明(略)

3.xx县xx乡镇xx村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花名(略)

4.德宏州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统计表(略)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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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