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2023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雅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缴存职工提高到60万元,双缴存职工提高到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与商业银行同步。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时间为准。

 

二、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首付款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证取得日期为准。

 

以上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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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