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关于调整2023年度企业新招职工以工代训补贴受理期限和公布未确认申领补贴企业的通告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做好支持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2〕295号)文件和办事指南规定,以工代训政策期限截至2023年5月,受理期限截至2023年7月30日。
为了惠及更多企业,业务受理期限调整至2023年9月30日。市人社局已将符合条件企业及人员名单推送至厦门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以工代训模块(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请未确认企业(见附件)尽快登录平台,按要求确认申领。
特此通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