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1〕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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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