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2〕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4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省文联人事部及省作协机关党委(人事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22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

  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号).pdf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