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 2023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减负稳岗、助企扩岗作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60号)和《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精神,现就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返还对象

 

2022年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返还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2022年1-12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企业不得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四)发放流程

 

全面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社保经办机构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主动告知参保企业政策及业务经办要求,并引导企业对上年度的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参保人数、裁员率、企业划型、返还比率、返还资金规定用途等事项进行确认,企业不再额外提供资料。经参保企业确认无异议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公示后,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

 

(五)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仅限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六)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二、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发放范围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三险(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

 

(二)发放标准

 

企业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发放条件

 

每一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企业不得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四)发放流程

 

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利用大数据筛查符合条件企业招用的三类人员的信息,三项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期限满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结合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发放信息进行比对,未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三、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补贴次数

 

每取得1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享受补贴一次,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四)发放流程

 

申领人依照政策条件,注册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wsbs.rst.gansu.gov.cn),选择“个人办事”,点击“我要办”,找到“失业保险服务”,即可在线办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人社部门确认申领人参保信息,并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核实申领人取得职业资格相应等级证书后进行发放。

 

(五)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办理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昌市社保中心612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5-8315610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2.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

来源: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