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关于2023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同人社函〔2023〕38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567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同人社函[2023]120号)精神,现就2023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3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大同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日制公、民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高中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和实习(训)指导工作的在聘(在岗)文化课、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受到政务处分的兼职公职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师德条件:申报人员要求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今年起,所有申报人员需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邮箱下载)提交师德档案。学校应做好申报人员的师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符合要求的方可推荐申报教师职称评审。对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不得推荐参评。

 

(二)学术条件:继续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140号)(邮箱下载)初、中级评审条件执行,其中涉及年龄和聘期的时间相应顺延。受派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的人员,可按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条件参评。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申报人员应根据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实行民主评议。各学校组织推荐时,要成立由教师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各学校要对申报人员师德进行严格考核,对师德不合格人员坚决一票否决。

 

(三)逐级审核申报。市直学校由学校出具推荐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县区学校由学校出具推荐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区人社局统一报送至评委会办事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推荐意见。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材料收审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评审表除外)相结合的形式同时报送。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执行。

 

六、需报送的材料

 

(一)《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1份。

 

(二)《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3份、初级2份(邮箱下载)。

 

(三)《大同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邮箱下载)。

 

(四)毕业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职务论文1篇并提供网上检索页,或教学反思2篇(加盖单位公章)。

 

(六)要求任职年限内中级近四年、初级近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各1份和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邮箱下载)。

 

(七)工资审批表及聘用合同复印件各1份。

 

(八)任现专业职务以来工作总结一式1份。

 

(九)申报人所在单位已进行“三公示”的材料。

 

(十)上一年度所用的教材、教案(讲义)。

 

(十一)《大同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审批表》一式5份(邮箱下载)。

 

(十二)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只报电子版,邮箱下载)。

 

(十三)各系列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邮箱地址:dtszzps@163.com,密码:zzps123456

 

报送地点:大同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大同市财会学校图书馆一层)

联系人:刘老师18903520728

办公电话:0352-5161571、5161508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