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 关于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扩岗相关政策的公告


近日,甘肃省人社厅会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现将2023年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实施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不能享受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三)使用范围

 

稳岗返还资金应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四)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二、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发放范围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发放标准

 

按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发放条件

 

每一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四)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三、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补贴次数

 

每取得1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享受补贴一次,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四)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四、咨询电话:

 

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0943-5936997

白银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0943-8255527

平川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0943-6670658

靖远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0943-5973902

会宁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0943-3596363

景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0943-5567966


来源: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