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对逾期未进行养老保险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提示


各位相关退休同志:

 

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实行常态化管理,认证有效期为最新通过资格认证日期递延12个月,一个资格认证周期内,至少需要完成1次认证。通过数据共享比对,优化自助认证模式,规范线下操作流程,我市超过99.43%的退休人员已动态更新资格认证日期。对于即将超出认证有效期人员,我中心先后通过电话、短信、单位通知、邮寄信函及在官网发布公告等方式提醒及时完成认证。

 

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和社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和我市的相关规定,2023年10月8日前仍未完成认证人员(名单见附件1),我中心将自2023年10月起暂停发放您的养老保险待遇。请接到通知的人员及时通过微信、支付宝、人社APP等线上渠道,或到各区社保分中心、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认证(认证办理及查询指南请参照附件2)。完成认证后,我中心将及时为您恢复并补发养老保险待遇。如遇问题,可以咨询所属区分中心。(咨询电话见附件3)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2023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逾期未认证人员名单.xlsx
  2. 附件2:天津市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线上渠道办理查询指南.doc
  3. 附件3:分中心电话联系表 .xlsx


相关业务链接:

  1. 天津人力社保APP下载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