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申报人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按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学历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具体条件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8号)文件执行。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从2019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3年11月3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转发评审文件,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3年11月23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现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三)审核公示(2023年12月7日前完成)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四)审核汇总(2023年12月12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各用人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中、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五)评审公示

 

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新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乡村振兴人才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四)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执行。

 

(五)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必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报人员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聘任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

 

五、有关要求

 

1.2023年度中、高级工程师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中、高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具体见附件1。

 

2.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

 

3.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为2023年11月23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信息上传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专技科。

 

联 系 人:李 力

联系电话:0913—2363039

 

渭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1. 1. 中、高级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docx
  2.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xls
  3. 3.《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统计表》.docx
  4.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5. 5. 陕西省《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6. 6.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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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