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内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着力破解工资发放过程中,重复开设工资卡、冒领截留工资、套取人工费,以及环节多、障碍多、手续多、收费多等难题,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惠民作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让工资能够安全、及时地发到每一名农民工手中。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国家和省在法律、制度层面对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有明确要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社会保障卡具有安全性、唯一性和排他性的特点,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出现农民工工资卡被违规扣押,工资被冒领侵占和套取人工费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也有利于解决金融账号手动录入错误以及不同工程项目重复办卡等现象,真正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便民、安全、高效”,助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是落实省政府推进重点领域“一卡通用”试点工作的要求,能更好地促进我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效能。

 

二、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可操作性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稳妥推进农民工工资直发社会保障卡工作,开户银行及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给予综合金融服务及相关业务支持。

 

(一)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总承包企业要快速准确收集农民工已有社会保障卡账号并提交施工所在地人社部门核对,人社部门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工资表中农民工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进行比对,确保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银行卡号无误。

 

(二)提供便民服务。开通绿色通道,银行主动对接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合收集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资料,提前为施工总承包企业预约开户时间,缩短现场办理业务时限。开展金融延伸服务,在项目工地现场为农民工办理开卡和激活等业务,切实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卡办卡开卡难题。总承包企业和银行不得强制要求已有社会保障卡的农民工销户后重新开立。

 

(三)减免相关费用。各开户银行应严格执行各项监管规定要求,切实加强服务收费合规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成本有关精神,不断加大服务收费减免优惠力度,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工负担,主动扛起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担当,为农民工工资发放提供跨行代发服务,并减免手续费、年费、短信费等费用,使社会保障卡成为农民工领取工资的“便民卡”。

 

(四)加强应用宣传。为保障农民工用卡及资金安全,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代发制度, 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卡发放工资宣传活动,通过知识讲座进项目、进园区等方式到项目工地开展社会保障卡安全应用宣传活动,引导农民工安全合规使用社会保障卡,保护个人信息、账户资金的安全。

 

三、突出实施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分区域、分行业、分阶段在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一)推广目标任务。2023年底前,各区县要实现在建工程项目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全覆盖独立项目“零突破”、新开工项目“全推广”;2024年底前覆盖率不低于90%;2025年7月起,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一律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牵头指导、统筹谋划和信息比对共享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创新社保卡应用领域。市、区(县)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广在本辖区、本行业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负责督促所属行业项目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进度,加强项目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对推进工作缓慢或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情形的,及时通报、督促、督导,并结合有关规定要求研究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确保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地落实。各金融机构和签约银行要积极为持卡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主动拓展银行间互联互通渠道,探索社会保障卡专属金融优惠业务,破除跨行转账发放工资壁垒,为企业和农民工提供便利。

 

(三)强化督导推进。市、区(县)各相关部门将在建项目优先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列为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日常检查和督查的重要内容,并将农民工工资直发社会保障卡工作,作为在建工程项目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经办银行和各总承包企业不得拒绝农民工使用他行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重新办理新的银行卡。

 

各区县、各部门和各经办机构、各总包企业在具体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自贡市水务局

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贡监管分局

2023年10月23日


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