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长治市第二批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为更好的保障工伤职工就诊就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需求,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2〕55号)有关规定和我局《关于签订2023年长治市第二批工伤医疗协议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我市第二批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一、医疗机构

 

1.长治医学院附属淮海医院

 

2.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医院

 

3.长治清华机械厂职工医院

 

4.晋城市疾病控制中心附属长治太行医院

 

5.沁源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康复机构

 

1.长治市人民医院

 

2.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3.北大医疗潞安医院

 

三、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1.长治市鑫鑫太行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2.山西省荣军医院

 

3.山西九九肢残辅助器具康复有限公司

 

4.山西康德森康复器具有限公司

 

各协议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山西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山西省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山西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约定做好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康复治疗、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工作。

 

长治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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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