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关于开通网上办理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扎实开展“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行动,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零跑动”,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从2023年11月1日起,在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sbsdt.hygjj.com)开通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可在线上录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后,提交中心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自动转入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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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厅办理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一、登录网厅

 

申请人在电脑浏览器打开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sbsdt.hygjj.com)选择“密码登录”或“省统一账户登录”。

 

(一)申请人已有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账户,可选择“密码登录”或“省统一账户登录”。选择“省统一账户登录”的,需通过微信扫一扫刷脸认证后登录。

 

1.选择“密码登录”的,需输入申请人证件号码、密码、手机号码及短信验证码登录。

 

2.选择“省统一账户登录”的,需通过微信扫一扫刷脸认证后登录。

 

(二)申请人无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账户(或非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请选择“省统一账户登录”,需通过微信扫一扫刷脸认证后登录。

 

二、选择“死亡提取”功能

 

(一)申请人已有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账户的,在首页“业务办理”栏选择“死亡提取”功能。

 

(二)申请人无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账户(或非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在首页“业务办理”栏选择“死亡提取”功能。

 

三、录入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及申请人收款银行相关信息(带*为必填),并发送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

 

四、阅读并勾选承诺书

 

五、上传电子材料后提交

 

(一)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在一万元以内的,继承申请/公证书为非必须上传材料。

 

(二)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六、成功提交中心后台审核


附件下载:

  1. 附件:网厅办理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pdf

来源: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