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北京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目录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11号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和《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遴选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基地培训中心等单位为北京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有效期三年,现将目录予以公布。

 

纳入目录的培训机构应着眼为国家、为社会、为用人单位培养人才,加强数字技术领域培训师资、课程、基础建设和教法教学研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培训学时、内容和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科学组织、认真实施,严格培训学员考勤和教学质量评估。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探索人才自主培养新模式,发挥人才培养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人才培养优质品牌,切实履行社会机构主体责任,在加快数字技术人才自主培养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加快自主培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培养项目和培训活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做好辖区内数字技术技能人才相关工作,对培训机构实施日常检查和监督。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向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倾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北京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目录(各职业的培训机构排序不分先后)

 

一、人工智能职业

 

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基地培训中心

 

2.北京邮电大学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北京师范大学

 

5.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

 

6.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二、物联网职业

 

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2.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三、大数据职业

 

1.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清华大学

 

3.中国电子商会

 

4.北京交通大学

 

四、云计算职业

 

1.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3.中国电子学会

 

五、智能制造职业

 

1.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六、工业互联网职业

 

1.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4.清华大学

 

七、虚拟现实职业

 

1.北京理工大学

 

2.中国电子商会

 

八、区块链职业

 

1.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九、集成电路职业

 

1.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3.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4.清华大学

 

十、数字化管理师职业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2.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3.中国传媒大学

 

4.国家信息中心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