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 关于印发《医保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通医保办发〔2023〕56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医保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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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方面的杠杆作用,着力拓展医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精度,助力南通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主动为市场主体减负。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

 

二、主动服务人口集聚。上门提供企业参保、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关系转接、政策宣传等服务,推进医保配套政策落地。落实生育保险待遇,提高一次性营养费标准,积极支持三孩政策。

 

三、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建立多部门联合参保扩面联动机制,筑牢人民健康安全保障屏障,确保脱贫人员和防贫(因病致贫返贫)监测人口一个不落,实现特殊人群应保尽保。

 

四、主动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助力企业参与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指导产品阳光挂网,协助创新药物“绿色通道”挂网。指导医疗机构推动创新药物明确时限“应配尽配”,国家药品目录发布后,定点医疗机构在一个月内将国家谈判药品按需纳入药品采购目录范围。

 

五、主动服务养老产业发展。助力规模化、连锁化的照护服务企业在南通落户,持续扩大照护保险国家试点影响力,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主动服务康复医疗产业发展。动态调整康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化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新技术开展和应用,为康复医疗产业落户南通提供医保政策支持。

 

七、主动服务中医药传承创新。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完善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八、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企业参保登记和缴存纳入企业开办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一表填报”,线下“一站办结”。开展“医保代跑腿”服务,实现业务申办“只跑一次”。

 

九、着力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效能。优化“综合柜员制”和“好差评”制度,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推进和完善医保经办业务全市通办、全程网办,扩大南通医保APP+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药店覆盖面。

 

十、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发挥医保支付经济杠杆作用,推动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材料在定点医药机构应用。


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