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245号)文件要求,结合安徽省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决定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现就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和方式
监督检查时间:2023年10月18日-11月18日。
监督检查方式:由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国资委)派人配合,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国企现场检查。检查时按照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违规认定、情况反馈、提交报告、违规处理的程序进行。
二、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对象为市属国有企业2019年-2022年工资内外收入情况,名单见附件。
三、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工资内外收入具体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福利等。监督检查具体内容为:
(一)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监督管理事项包括:
1.企业负责人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范围情况;
2.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3.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水平和发放情况;
4.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评价情况及考核结果
与薪酬分配挂钩情况;
5.企业负责人领取津补贴、奖励、福利性待通和以现金
形式发放的履职待遇等情况;
6.离任企业负责人领取薪酬情况;
7.企业负责人薪酬列支情况;
8.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情况;
9.企业负责人薪金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
10.其他应纳入监督管理的事项。
对组织任命管理企业负责人和非组织任命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应适用的政策开展。
(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监督管理事项包括:1.企业纳入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范围情况;
2.国家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政策和要求执行情况;
3.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福利管理等制度制定情况;
4.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清算、计提和发放等情况;
5.津补贴、奖金、福利等管理情况;
6.工资总额信息披露情况;
7.工资内外收入列支情况;
8.工资薪金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
9.其他应纳入监督管理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属国有企业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有关材料,保证资料数据的客观、真实、全面。
(二)企业和企业有关人员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妨碍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组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查阅、核对各企业内外工资收入情况,检查结束后,起草形成监督检查专项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移交纪检、司法等部门。
(四)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真实客观的自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方式:0558-5132272
邮箱:157968559@qq.com
市属企业名单
(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1.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安徽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亳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8.亳州市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9.亳州机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安徽省古井集团有限公司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监管企业
亳州市军粮供应站
(三)市公路局监管企业
1.亳州市安达养护有限责任公司2.亳州市公路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亳州市恒达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院
(四)市住房发展中心监管企业
1.亳州市房产物业有限公司2.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3.亳州市房地产测绘中心
(五)亳州广播电视台监管企业
1.亳州声屏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亳州视点电视传播有限责任公司3.亳州市声广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4.亳州市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六)市城市管理局监管企业
亳州市自来水公司
来源: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