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贡市劳务品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
自人社发〔2023〕1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自贡市劳务品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印发你们,各区(县)人社、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培训有关规定,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资金使用方向、资金申请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其他劳务品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按《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自人社发〔2021〕11号)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实施期间,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8日
自贡市劳务品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
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