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授予南昌大学工程系列部分专业职称自主评审权的通知


南昌大学:

 

你单位《南昌大学关于申请工程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更好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使用有效衔接,支持南昌大学“双一流”建设,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向南昌大学下放工程系列部分专业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授权南昌大学组建南昌大学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工程系列机电工程、电子工程、生物工程等三个专业正、副高级职称开展自主评审;授权南昌大学组建南昌大学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工程系列机电工程、电子工程、生物工程等三个专业中级职称开展自主评审。

 

请按照《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要求,建立完善评委库,制定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开展自主评审工作。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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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04